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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开展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2月26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5〕7号)和《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省级示范基地评选奖励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5〕82号)、《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百资助工程”奖励实施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5〕83号)、《开展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县市区、示范街道(乡镇)、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和评选奖励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5〕84号)(以下简称三个奖励试行办法)的规定,省厅将于2016年首次开展我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三个奖励试行办法中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名额

根据三个奖励试行办法规定,各项目市州推荐名额、最终评选名额如下表,请各市州严格按照名额推荐,超出名额对象将依据各市州推荐排名先后自动剔除。

附表.doc

三、申报评选时间安排

(一)2月1日—3月15日 申报初审

申报对象按照自主申报原则,分别根据三个奖励试行办法规定向所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填报申报资料;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摸清实情、据实评价、认真推荐。其中“双百资助工程”对象由街道(乡镇)推荐,并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联合初审。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街道(乡镇)、示范社区(村)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联合初审。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省级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县市区直接向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初审。初审完成后,相关申报材料应于3月15日前报送至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3月15日—3月31日 市州复审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三个奖励试行办法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复审,通过实地考察、核实对比、优先选择、确认市州推荐对象及推荐排名,形成推荐意见,应同时分别填写《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省级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推荐汇总表》、《优质初创企业推荐汇总表》、《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县市区推荐汇总表》、《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街道(乡镇)推荐汇总表》、《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社区(村)推荐汇总表》(具体见附件1-6),与其他三个奖励试行办法规定申报材料一并于3月31日前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有表格材料请一并报送电子版,相关表格请到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下载;如采取寄送方式,所有纸质材料请以快递形式寄出)。

(三)4月1日—4月29日 省级评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三个奖励试行办法规定,会同省财政厅及省直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开展联合评审,采取实地抽查、差额选择、量化打分、择优评选原则确定奖励对象,并将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实地考察。

(四)5月1日—5月15日 上网公示

省级评审拟奖励名单将通过《湖南日报》、湖南红网、《湖南人才就业社保信息报》、湖南民生网、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进行为期7天公示,并根据公示结果确认最终奖励名单。

(五)5月16日—5月30日 挂牌奖励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采取联合行文形式正式公布奖励对象名单,并将相关奖励资金拨付至县级财政,由县级财政直接拨付至获奖对象的银行账户。同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将统一制作获奖奖牌,按照相关规定适时组织先进典型的授牌表彰及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公开评选。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以本次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申报评选活动为契机,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宣传手段,广泛宣传评选奖励办法及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各项扶持政策,激发创新创业个体参与积极性。评选推荐应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评选原则,杜绝指派式评选;评选推荐过程应做到严格审核、公开公正,不私自降低评选条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认真核实申报对象情况,规避任何违规违纪情况。

(二)加强引导、积极推荐。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先进典型时,应加强与当地产业发展方向、经济结构调整方向、扶贫攻坚工作方向的协调配合;发挥政府政策性奖励的正向引导作用,积极推荐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代表先进生产力、生产方式的创新创业典型,积极推荐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退伍军人、留学归国人员等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典型。

(三)落实政策、树立典型。

经评审最终确认的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各地要确保奖补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并积极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以促进其良性发展;同时要加强对示范典型的跟踪服务,充分发挥示范典型的带动效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提炼典型事迹、发掘精神内涵、总结成功经验,通过首批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树立推动当地创业就业工作的发展。

联 系 人:省厅就业处 尹丹 陈俊

电子邮箱:jiuyechu6708@sina.com

联系电话:0731-84900026/84900027

传真电话:0731-84900085

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1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楼803房

邮 编:410011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2月16日

附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省级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xlsx.xlsx

附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街道(乡镇)推荐汇总表.xlsx.xlsx

附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社区(村)推荐汇总表.xlsx.xlsx

附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县市区推荐汇总表.xlsx.xlsx

附件:优质初创企业推荐汇总表.xlsx.xlsx

附件: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推荐汇总表.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