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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同意部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更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2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0〕11号)的规定,经审查,河北兴龙粮食生化有限公司等37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符合更名条件,同意予以更名。

附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更名企业名单.doc

农经发〔2016〕2号.rar

农业部

201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