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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湖南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2月15日

各区县(市)、长沙高薪区、长沙经开区、宁乡经开区知识产权局,各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及个人:

根据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南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知发[2016]6号)和《湖南省专利奖励办法》(湘政发[2013]3号)的规定,现将申报2016年度湖南专利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长沙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及个人申报湖南专利奖由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统一受理并推荐。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省属高校直接向湖南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南省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奖励办”)申报。“奖励办”将从获得湖南省专利奖的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十八届中国专利奖评选。

二、申报条件

申报湖南专利奖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人应是在本省注册或者在本省工作的专利权人,或者对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专利权人;

(二)申报评奖的专利为有效专利;

(三)该专利已在湖南省内合法实施两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效益;

(四)该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

(五)该专利不处于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中;

(六)该专利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湖南省专利奖。

(七)申报评奖的专利项目,必须是专利权利稳定,技术方案新颖或设计独特,创新程度高,实用性强,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并已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应用,实现了产业化,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提升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产生了一定经济效益,专利评奖项目申报前一年的新增利润和税收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取得十分显著的社会效益。

三、申报材料

申报湖南专利奖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湖南专利奖申报书》,申报书中要附上所报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全文;

(二)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有效证件复印件并签名;

(三)专利权有效证明(专利登记薄副本);

(四)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授权机构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五)该专利技术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税务、审计等机关,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值、营业额、利润税收、许可收益及相关当事人之间的有效合同文本等;

(六)推荐单位、推荐院士在严格审查后如实填写“推荐函”(注:以长沙市知识产权局为推荐单位的,由专家评审后统一填写推荐函);

(七)直接向奖励办申报的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省属高校,请如实填写“确认函”;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申报要求及期限

(一)申报单位提交纸件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将电子件发送至邮箱285051237@qq.com。

(二)长沙市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过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丛0731-88666851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政府一办1348

附件3 推荐函.doc

附件1 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doc

附件2 申报书(外观设计).doc

附件4 确认函.doc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