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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节能服务中介机构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1月07日

各市州发改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21号)精神,根据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对我省节能服务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在我省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办公场所或在我省设立分、子公司等长期服务机构,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的节能服务公司或事业单位。 

二、调查内容 

节能服务中介机构基本情况、2015年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及面临困难、问题等。 

三、有关要求 

请各节能服务中介机构如实填写《节能服务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当地市(州)发改委。各市(州)发改委确认后填写《节能服务中介机构汇总表》(附件2),于2016年元月20日前将基本情况表、汇总表的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报我委节能监察中心。我们将汇总有关情况后进行公告。 

联系人:董引航 

电 话:89665076   89665113(传真) 

邮 箱:hnsjn@qq.com 

附件:

2、 节能服务中介机构汇总表 .doc

1、节能服务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表 .doc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