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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拟参股子基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6年01月05日

根据《湖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0】57号)规定,经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湖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尽职调查、湖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拟参股湖南国微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农银(湖南)壹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湖南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湖南省移动互联网投资基金4支基金,现将湖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拟出资金额和4支基金主要社会出资人拟出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8日。如对4支基金主要社会出资人和管理人出资能力、资信情况、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请在公示期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实名向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办公室和省财政厅纪检监察室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65299,85165722。 


材料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湖南省财政厅企业处或纪检监察室。 


邮编:410015 


湖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拟参股子基金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