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30日
按照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的相关标准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5)276号)要求,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了评审和现场考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拟推荐湖南海凌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根据国家和省政务公开的要求,现对拟认定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5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对拟推荐单位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我厅监督管理处或纪检监察室,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监督管理处 曾霖霏 0731-88988864
纪检监察室 林 华 0731-8898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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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