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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6年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10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内各企业:

为积极开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科学确定2016年我区投资方向、规模和重点,发挥重点项目的支撑、带动与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企业积极性,促进企业跨越发展,拟在全区范围内征集一批重大投资、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重点建设项目统一向国家、省、市各有关部门重点推荐争取政策、资金扶持。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我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园区总体规划和“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总体要求;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科研院所改制、科技成果转化、军民融合发展、科技金融、文化科技融合、绿色发展等方面具有引导促进作用;

3、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和优势,有利于人才引进,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预期可以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长沙高新区经济发展(知识产权)局作为高新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本园区重大投资、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重点建设项目,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15年12月18日前将“2016年度重大投资、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重点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知识产权)局邮箱:905091084@qq.com、lxx_liu@aliyun.com,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档一份送至高新区管委会大楼502办公室。未纳入此次计划的项目,原则上2016年度不再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三、注意事项

1、项目的各项管理和统计调度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施行,申报单位是项目管理与调度的第一责任单位。

2、申报项目建设性质分为续建、新建和预备项目。续建项目是指2015年底之前已开始建设但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建设项目;新建项目是指2016年新建设项目;预备项目是指暂未确定2016年是否开始建设但需要在2016年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的项目。

联系人:刘骁雄  88995211,孔无屏 88995343,李湛湘 88995078。

二0一五年十二月一十四日

附件:2016年度重大投资、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重点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