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16日
各市州文(体)广新局: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14〕28号),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性的特色文化企业,支持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项目,推动湖南文化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特色文化企业和特色文化产业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依据文化部相关文件精神,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是指依托各地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形成一定生产规模的项目;特色文化企业是指从事依托各地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企业。
重点支持领域:重点支持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文化旅游、节庆会展、创意设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等领域。
重点支持方向:“一地一品”文化品牌项目;民族特色演艺娱乐服务及推广;民族工艺品创意设计及衍生品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文化旅游项目;特色文化街区(乡镇、村落)建设及特色文化旅游景点(线路)推广;民族特色节庆活动和文化会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建筑、园林、农业、体育、餐饮、服装、生活日用品等)融合的特色项目;特色文化产业人才的培训、引进和继续教育;特色文化产品营销渠道拓展和营销模式创新等。
二、入库条件
(一)特色文化企业
在湖南省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实力,成长性好的文化企业。
(二)特色文化产业项目
1、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文化产业发展及相关政策导向,具有鲜明的地方和民族文化特色,对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显著的引导促进作用。
2、项目内容原创性显著,文化内容充实,创意新颖,知识产权明晰,非文化类建设资金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
3、项目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有效拉动就业,较大幅度提升区域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三、征集方式
各地文(体)广新局负责征集本地区的特色文化企业和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对上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初审后择优推荐,省厅将对各地推荐项目进行进一步筛选,选择优秀企业、项目分别列入全省特色文化企业名录库和全省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库。对于入库企业(项目),将在招商引资、资金补助、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请各地于2016年3月1日前将《全省特色文化企业信息征集表》、《全省特色文化企业汇总表》、《全省特色文化产业项目信息征集表》、《全省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报送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
四、工作要求
请各地文(体)广新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征集工作,并以此项工作为契机,掌握本地特色文化产业信息资源,扎实推进本地特色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联系人:陈姣凤
电 话:0731-85286070,13873108203
E-mail:hnwhcyc@163.com
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348号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省特色文化企业信息征集表.doc
2、湖南特色文化企业汇总表 .xls
3、全省特色文化产业项目信息征集表.doc
4、湖南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汇总表.xls
湖南省文化厅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