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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03日

园区各相关单位:

2015年国家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的通知》转发如下(见附件),请有意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材料,于2015年12月4日前将实施方案申报文本材料(一式十一份,并附全部电子版)报至高新区管委会大楼508房,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骁雄 0731-88995211,李湛湘 0731-88995078。

附件: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长沙市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的通知》的通知.rar

 

长沙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