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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长沙市工业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02日

各区县(市)工(经)信局、旅游局,各国家级园区经发(产业)局,相关工业园区,有关企业:

根据全市工业旅游工作整体规划和要求,2013、2014年,全市共评选出长沙比亚迪汽车等34家“长沙市工业旅游示范单位”,各单位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开展宣传活动、接待各方游客,为长沙工业及企业品牌宣传开启了新途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为更加浓厚工业氛围、强化工业意识、了解工业生产,进一步提升长沙工业品牌影响力,充分展示长沙工业风采。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长沙市工业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类别:都市工业类、现代制造类、工艺美术类、高新技术类、工业遗存开发利用类、循环经济类和老字号等。

(二)申报企业条件:申报企业要有参观通道;申报企业要符合《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工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及《长沙市创建精品工业旅游示范点工作方案》相关标准,且在本行业具有代表性、经济效益好和社会影响力大。


二、申报方法

由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县(市)经信局、旅游局,相关工业园区做好本辖区内申报对象的申报组织和初评工作,对初评符合条件的,统一向市经信委、市旅游局进行推荐申报。市经信委联合市旅游局根据企业申报和评审情况,对推荐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后,确定第三批长沙市工业旅游示范单位入选名单,并由市经信委和市旅游局联合授予“长沙市工业旅游示范单位”称号。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指导企业进行申报并做好初评、推荐等相关工作,确保推荐企业的质量。请于12月2日前,将长沙市工业旅游示范单位申报表及湖南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申请报告书报市经信委经济运行处(市场处)、市旅游局信息统计处。


联系人: 李 达(市经信委) 电话:88666029

温 娜(市旅游局) 电话:88666263

电子邮箱:cs8666028@163.com


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长沙市旅游局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