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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发明专利代理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29日

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长沙市知识产权补助实施细则(暂行)》(长知发【2014】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发明专利代理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及分支机构(2015年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及分支机构此次暂不申报)。

二,申报范围

代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日或授权公告日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之间;且发明专利第一申请人(第一专利权人)地址在长沙市域内。

三补助标准

(见附件3)

四,申报资料

1.发明专利申请需要填写附件1,并提交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开具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凭据复印件、专利代理机构上年度年检证明复印件。

2.发明专利授权需要填写附件2,并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代理机构上年度年检证明复印件。

3.未申报过我局2014年代理补助的,且发明专利代理增长达到文件要求的,请参考附件1和2填写代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日或授权公告日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明细表,以便核实。

五,申报要求

请各专利代理机构于2015年10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送报到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各代理机构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到市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处。各代理机构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文书。如发现弄虚作假、恶意骗取补助资金的,我局将回收全部补助资金,并取消补助资金申报资格。

附件1.专利代理事务所代理发明专利申报明细表

附件2.专利代理事务所代理发明专利授权明细表

附件3.补助标准

附件.rar

(联系人:曹红梅 电话88666851 邮箱 cssip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