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年04月30日
工信厅联节〔202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推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推广应用,现组织开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拟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工业固废减量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个领域。
1.工业固废减量化领域主要是指钢铁、有色、化工、煤炭、电力、建材、矿业、机械、轻工、纺织、船舶等行业,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
2.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领域主要是指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冶炼渣、化工渣、尾矿及共伴生矿、废石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
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主要是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机动车、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旧纺织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报废船舶、废玻璃、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风机叶片及建筑垃圾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艺技术设备。
(二)拟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主要指标具有先进性,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明显,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综合考虑技术成熟度可细分为研发、应用、推广三类,其中研发类是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经用户初步验证的工艺技术设备;应用类是指国内领先、具有行业引领作用和市场应用前景、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工艺技术设备;推广类是指成熟可靠、推广潜力大、经济适用、环境友好且有成功应用案例的工艺技术设备。
二、推荐程序
(一)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科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根据要求,分别组织本地区、本行业工业固废减量化和资源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的研发或生产单位填报《工艺技术设备申报书》(附件1、2、3),并负责审核、推荐符合要求的工艺技术设备。
(二)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于2021年5月26日前,将推荐文件、工艺技术设备推荐汇总表(附件4)及各单位工艺技术设备申报书等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并同时将推荐文件纸质版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山梅 艾崇
电 话:010-68205363/68205360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4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zh/art/2021/art_0ae40f8446ce4ca494d54098e83d8a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