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19日
工信部信发函〔2021〕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根据《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信软〔2019〕63号),经地方申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和网上公示,现将2020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0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月8日
附件
2020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名单
一、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一)无锡市
(二)南京市
(三)宁波市
二、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一)温州市(公共服务类)
(二)贵阳市(公共服务类)
(三)泸州市(行业类)
(四)赣州市(行业类)
(五)昆明市(生活类)
(六)莆田市(行业类)
(七)株洲市(公共服务类)
(八)蚌埠市(公共服务类)
原文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g/art/2021/art_845d197b98ba46fc8e6a9449dcf2bdf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