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9日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通知》(工信部联财函〔2020〕161号)有关要求,经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通过审核的城市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4日
联系电话:010-68205889
传真:010-66021362
附件: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公示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
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公示名单
一、第一批延续试点名单
二、第二批试点名单
注:排名不分先后
原文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wjgs/art/2020/art_fe4c598d62fb447ca2f564c12eff31e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