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03日
湘工信投资〔2020〕116号
各市(州)工信局:
近期,工信部陆续批复了我厅推荐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第二批)发给你们,请与地方财政、审计、金融等部门做好衔接,及时落实有关政策,加强对名单内企业的指导,严格履行管理责任。
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现骗取、挪用资金,或未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或生产的物资不服从国家或省内调配的,立即向我厅申请取消其名单资格。
附件: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第二批)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4月2日
附件
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第二批)
原文链接:http://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004/t20200402_118700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