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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关于废止《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12日

工信部联电子〔202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决定废止《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电子〔2013〕487号)。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1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003/t20200311_118097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