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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金磊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异地搬迁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13日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工作规程的通知》(湘工信原材料〔2019〕68号)要求,现将湖南金磊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异地搬迁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原材料工业处反映(联系电话:0731-88955381)。

附件:产能置换方案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