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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9年全国质量标杆海南行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27日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发挥质量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受工信部委托,中国质量协会定于2019年12月12日在海口市举办“2019年全国质量标杆海南行交流活动”,现就我省参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市州工信局质量工作负责人、科技科负责人。

(二)“省工业质量标杆”、“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

二、时间地点

12月11日14:00-20:00报到,12月12日开会及活动。

会议(活动)地点:海口市海南新燕泰大酒店(海口市海甸五东路18号)。

三、报名方法

请参会人员于2019年12月5日前扫描以下二维码,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国质量标杆”,在“活动报名”栏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您最感兴趣的研讨问题”中选择期望集中研讨的问题。

关于参加“2019年全国质量标杆海南行交流活动”的通知weixin.png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会务费,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海南新燕泰大酒店住宿收费标准:350元/天.标准间。

五、联系方式

(一)中国质量协会 吕 珊、李 铭

电话:010-68411891、68416367

邮箱:lvshan@caq.org.cn

(二)新燕泰大酒店 0898-36769666

附件:活动议程.docx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