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年08月20日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达我省2019年救灾应急补助资金共13000万元,要求专项用于灾后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的恢复建设。经报省政府同意,安排方案如下:
按照各地灾损情况,将国家下达我省的13000万元分配到综合灾损超过5000万元的40个县(市、区),由市州发改部门组织县市区按切块额度明确到具体项目,具体方案详见附件。
根据省发改委项目资金审批安排有关规定,现将上述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委。
联 系 人:罗万;联系电话:0731-8999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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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救灾应急补助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分配表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