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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2019年度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05日

各有关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在湘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校:

根据《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湘科发〔2016〕125号)和《关于申报2018年湖南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的通知》等要求,经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厅务会审定、立项公示等程序,现将2018-2019年度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予以下达。

请切实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经费监管和绩效管理,签订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任务书,明确责任主体和绩效评估与验收指标,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同时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湖南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的通知》要求,本计划各承担单位负责为每个子项自筹经费7万元,请于5月31日前做好自筹经费拨付工作。省科技厅将组织财务专家对自筹经费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对于自筹经费拨付不落实的单位取消计划资格。

2018-2019年度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项目计划表.xls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