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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引进100个科技创新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4月16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各高校和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持续推进“5个100”的决策部署,2019年我省继续开展引进100个科技创新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根据《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总体方案》要求,构建项目、技术、产品、企业、人才五位一体,引导推动企业成为项目建设、技术创新、人才引进的主体,凡列入产业项目建设年100个重大产业项目、100个科技创新项目、100个产品创新项目和100个五百强企业项目(附后)以及与4个100重点产业项目有技术协同攻关、产业协作交流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皆为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的申报主体,突出产业项目与人才的紧密契合,强化人才随着项目走,为4个100重点产业项目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推荐对象要求

推荐人选应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基本要求之一:

(一)基本要求

1.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才或研发技术人才。

3.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4.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排名前五)参加过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等建设,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5.在我省20条新兴优势产业链技术领域、“卡脖子”等关键技术领域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拥有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已实现转化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

6.入选国家级、外省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推荐引进到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推荐引进到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二)工作时间要求

1.推荐对象必须在2018年10月1日以后签订聘用合同并已来湘工作;引进后须在湘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其中全职引进人才需每年在湘不少于9个月,非全职引进(柔性引才)每年在湘不少于2个月。高校和科研院所引进人才须为全职引进。

2.柔性引才的要通过合同管理方式,明确引进人才来湘服务具体期限、工作职责任务、生产科研目标、达到经济效益、人才梯队培养、考核管理办法等内容,强化引才效益。对来湘仅进行一般性考察、调研或讲学的人员,不纳入推荐范围。

(三)其他

1.业绩特别突出、省内紧缺急需人才全职来湘创新创业的,可适当突破年龄、学历、职称等限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纳入推荐评选范围。

2.国防科技大学退役、自主择业并全职留湘工作符合引进条件的,可纳入除长沙之外其他市州引进范围;外省军队和军方研究院所等部队单位退役、自主择业的,要结合原籍和配偶长期居住地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3.在湘部属高校和中央在湘单位的人才不纳入引进范围。

4.已入选省“百人计划”“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等省级人才工程的人选,不纳入引进范围。

三、推荐方式

(一)推荐指标

各市州推荐指标名额为:长沙40人,株洲20人,湘潭、岳阳、常德各15人,衡阳、永州、娄底各10人,邵阳、益阳、郴州、怀化各5人,湘西自治州3人,张家界2人;公立本科院校、科研院所单列推荐不超过2人。

(二)推荐程序

1.初核把关。市州推荐对象须经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州委人才办审核把关,可选取不同评议方式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公示无异议并经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高校、科研院所推荐对象须经基层单位推荐,主管单位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评审把关、单位公示、党委研究决定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审定确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等单位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专家评审、考察公示后报产业项目建设年办公室审定确认。

四、推荐材料要求

(一)综合报告1份。包括人选基本概况、评选过程、引进人才产生的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先进典型情况、人才引进中的主要经验做法以及下一步打算。综合报告需加盖市州人民政府或高校、科研院所主管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二)表格各1份。《2019年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情况登记表》《2019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推荐对象一览表》《湖南省      市(州)2019年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情况统计表》各1份(附件2、3、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hunan.gov.cn/下载),登记表按说明打印胶装成册,提交word格式电子版,其余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

(三)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推荐对象的个人资质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证明等)、主要成果证明(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科技奖励证书等)、主持或参与过的重大项目佐证材料以及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有明确的到岗时间、工作方式和期限、工作考核目标等)。

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高校、科研院所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后,复印件装订成册,首页由审核人签名,成册材料加盖骑缝章。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深入4个100重点项目所涉企业(单位),主动上门服务,帮助企业(单位)拓宽引才渠道,紧扣4个100重点项目,加大引才力度,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引进100个科技创新人才工作是我省“产业项目建设年”五个100的重点工作之一,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重点事项。各市州未完成推荐指标数或推荐对象不符合条件的,绩效考核将按规定扣分。

(二)各地各部门要对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把关,严禁出现虚假引进、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会同纪检部门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迅速抓紧开展相应工作,按月、季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推荐对象材料请于9月30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李谦、龙涛,联系电话(兼传真):0731-84900079、84900076,电子邮箱:120355517@qq.com。

关于开展2019年度引进100个科技创新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