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年03月22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有关通知要求,在市州申报基础上,我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对13个县市区2019年度建设方案组织进行了评审,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并报分管副省长审定,确定了新邵县、祁阳县、鼎城区、攸县、中方县、凤凰县、韶山市、赫山区、慈利县、北湖区等10个县市区作为申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县,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19年3月21日至3月25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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