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606-6048
 您当前位置:创新资讯

关于公布全省2018年新增县市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综合窗口平台运营管理单位基本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12日

各市州经信委、县市区经信局、各有关窗口平台: 

根据我厅《关于明确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报建、验收和认定程序的通知》要求和2018年县市区实体窗口平台建设计划,经各建设单位申请,市州经信部门审核,我厅组织验收,认定双牌县等28家县市区平台为“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综合窗口平台”。现将各平台运营管理单位基本信息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认定的县市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综合窗口平台,是代表当地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公益服务的唯一窗口平台,未经省工信厅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运营管理单位。 

二、市州平台要与县市区综合窗口平台加强联动,建立联络员制度,主动配合市州经信部门参与对县市区平台业务指导,有效发挥市州平台承上启下作用。县市区平台要与市州平台保持沟通互动,接受市州平台业务指导。 

三、建成的县市区综合窗口平台要充分发挥实体平台作用,不断聚集社会服务资源,畅通信息渠道,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服务活动,满足中小微企业各类需求,并按时做好信息、数据上报工作。 

《2018年新增县市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综合窗口平台运营单位基本信息表》.doc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