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26日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67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湖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湘商电〔2015〕6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及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商务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评审,并向社会公示,认定“浏阳市汇创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为湖南省电子商务企业(2018年第三批)。
特此公告。
湖南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