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25日
各市州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现将《湖南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完善。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 湖南省艺术系列职称
领导小组办公室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8日
湖南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33号)精神,促进艺术系列职称评审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从事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技术以及各类专业美术创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包括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按规定办理了延退手续、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及其他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台美术设计以及各类专业美术创作人员的职务定为一级(正高级)、二级(副高级)、三级(中级),舞台技术职务定为高级舞台技师(正高级)、主任舞台技师(副高级)、舞台技师(中级)。
第二章 申报基本条件
第四条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恪守科研诚信,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须达合格以上。
第五条 学历与资历要求
一、正高级职称要求
(一)一级编剧、一级导演、一级作曲、一级指挥、一级舞美设计师、一级美术师,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二)一级演员、一级演奏员、高级舞台技师,应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学历不作为必备条件。
二、副高级职称要求
(一)二级编剧、二级导演、二级作曲、二级指挥、二级舞美设计师、二级美术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可直接申报。
2.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相应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4.具有中专学历,长期(20年以上,下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
(二)二级演员、二级演奏员、主任舞台技师,应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学历不作为必备条件。
三、中级职称要求
(一)三级编剧、三级导演、三级作曲、三级指挥、三级舞美设计师、三级美术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学位,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2.具有双学士学位,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4.具有中专学历,长期(10年以上,下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二)三级演员、三级演奏员、舞台技师,应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学历不作为必备条件。
第三章 申报评价标准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要求
一、正高级职称要求
一级编剧、一级作曲:
l.具有深厚的文艺理论修养和艺术造诣。有纯熟的编剧、作曲技巧和丰富的创作经验,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作出理论论述,并在省级以上相关刊物上发表过。
2.作品能深刻地反映生活,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在文艺创作上贡献显著,在国内享有声誉。
一级导演:
l.具有深厚的理论修养和艺术造诣,有纯熟的导演技巧,在艺术实践中已形成风格,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做出理论论述,并在省级以上相关刊物上发表过。
2.所导的作品曾在国内产生过影响,是社会公认的优秀艺术作品。对艺术事业的发展贡献显著,在国内享有声誉。
一级指挥:
l.有深厚的音乐素养和艺术造诣,有丰富的指挥经验,能对自己的指挥艺术实践做出理论论述,并在省级以上相关刊物上发表过。
2.有精湛的指挥技能,有很强的训练乐队的能力,并能收到很好的效果。成功地担任过大型音乐舞蹈、歌剧、大型乐队的指挥。在指挥艺术上贡献显著,在国内享有声誉。
一级舞美设计师:
1.有深厚的文艺理论修养和艺术造诣,掌握国内外舞美设计动态,有丰富的舞美设计经验,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做出理论论述,并在省级以上相关刊物上发表过。
2.舞美设计有创新,有独特的艺术风格,设计的作品得到社会公认,具备国家水平。在舞美设计方面贡献显著。
一级美术师:
l.具有广博的文化艺术知识,对美术专业某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深广的造诣,具有高水平的论著或作品。
2.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很高的专业水平,在艺术实践中形成鲜明的艺术风格和流派,创作上和理论研究上成就卓越,在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
一级演员:
l.有深厚的表演艺术修养,在角色表演、塑造人物等方面有较高水平的总结。
2.有丰富的舞台表演经验,熟练地掌握表演技巧,形成了独特的表演风格,在表演艺术方面贡献显著,在国内享有声誉。
一级演奏员:
1.具有丰富的乐理知识,有很高的艺术修养和演奏技巧。对演奏专业有一定研究,有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对自己的演奏实践有一定的总结。
2.有很强的视奏能力,在排练和演出中,能协助指挥训练乐队。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乐队的建设贡献显著。
高级舞台技师:
l.有深厚的文艺理论修养和艺术造诣,能对自己的舞台创作实践进行研究和总结。
2.有丰富的舞台操作经验,能出色、准确地实现舞台设计效果,能主持舞台装置的技术设计、制作和操作、维修、管理等工作。
二、副高级职称要求
二级编剧、二级作曲:
l.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艺术造诣,具有熟练的创作技巧,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有所总结。
2.作品能正确地反映生活,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在文艺创作上有所建树,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二级导演:
l.有较高的导演理论水平和艺术造诣,具备完整的导演构思,有熟练的导演技巧,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做出总结。
2.所导的作品曾在本地区产生过影响,在导演工作中有所建树,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二级指挥:
l.有较高的音乐素养和正确理解作品的能力,有较丰富的指挥经验,能对自己的艺术实践作出总结。
2.有熟练的指挥技能,有较强的训练乐队的能力,训练效果较好,能胜任大、中型乐队的指挥,在指挥艺术上有所建树,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二级舞美设计师:
l.有较高的艺术造诣,有较丰富的舞美设计经验。
2.能根据不同剧目的风格进行设计,能达到舞台设计与剧目的思想内容相统一,在舞美设计方面有所建树。
二级美术师:
l.具有比较丰富的美术专业理论知识,对美术专业的某学科有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作品或论著。
2.有较强的美术创作能力和写作能力,在继承、发展和创作艺术流派方面成绩显著。其作品有一定的风格,在发展本专业的艺术技术上有较大贡献,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二级演员:
l.有较高的表演艺术修养,在角色表演、塑造人物等方面能做出简单总结。
2.有较丰富的舞台表演经验,能正确地对作品做出艺术加工,并收到好的艺术效果。在表演艺术上有所建树,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二级演奏员:
l.熟练掌握乐理知识,具有较高的演奏技巧,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有较强的视奏能力,在排练和演出过程中有发现问题和解决部分问题的能力,在大型乐队中能起骨干作用。
主任舞台技师:
l.全面掌握舞台操作技术,了解舞台工作规律和专业知识,精通本专业技术,能出色地配合演员完成演出任务。
2.能周密地做好演出前的准备工作,能及时地、准确地发现和解决演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中级职称要求
三级编剧、三级作曲:
l.具备专业理论知识,有独立创作的能力。
2.作品具有一定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剧、节目由剧院、团上演过,并得到好评。
三级导演:
l.掌握专业理论知识,能独立完成导演的各项职责。
2.曾为本院、团导出过完整的剧、节目。所导的剧、节目具有一定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
三级指挥:
l.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和指挥实践经验。
2.能熟练地运用指挥技巧合理地表现作品的艺术风格,能担任本团乐队指挥。
三级舞美设计师:
l.掌握专业理论知识,能独立进行舞美设计。
2.能基本做到设计的作品与剧目的思想内容相统一,能较好地完成本团的舞美设计和演出任务。
三级美术师:
l.系统地掌握美术理论知识,较熟悉美术创作规律。
2.有较高的艺术表现能力,有一定的专业工作经验,有个人风格的美术作品和论文,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反映。
三级演员:
l.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受过扎实的基本功训练。
2.能够比较准确地领会作品的思想,圆满地完成担负的表演任务。
三级演奏员:
l.掌握乐理知识,受过扎实的基本功训练。
2.有一定的视奏能力,能根据作品的要求正确地表现作品的内容.圆满地完成演奏任务。
舞台技师:
了解舞台工作规律,熟悉本专业技术,能在不同的舞台条件下完成任务,能发现和解决演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七条 业绩、成果要求
一、正高级职称要求
各专业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在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相应的业绩成果:
一级编剧:
1.独立创作戏剧剧目2部以上,且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2场以上;或独立创作小戏小品节目5部以上,且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5场以上。
2.有1部以上作品参加国际艺术比赛;或2部以上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2次以上获全国性文艺评奖二等奖;或2次以上获全省性文艺评奖一等奖。
3.在省级以上相关刊物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
一级作曲:
1.独立创作2部以上大型作品,并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2场以上;或独立创作中小型作品5部以上,且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5场以上。
2.有1部以上作品参加国际艺术比赛;或2部以上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2次以上获全国性文艺评奖二等奖;或2次以上获全省性文艺评奖一等奖。
3.在省级以上相关刊物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
一级导演:
1.独立导演(或编导)剧目2部以上,且戏剧剧目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2场以上;或独立导演(或编导)节目5部以上,且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5场以上。
2.有1部以上作品参加国际艺术比赛;或2部以上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2次以上获全国性文艺评奖二等奖;或2次以上获全省性文艺评奖一等奖。
3.在省级以上相关刊物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
一级指挥:
1.在2部以上公演的大型音乐作品或在10部以上公演的中型音乐作品中担任指挥。
2.有1部以上作品参加国际艺术比赛;或2部以上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担任专业乐团首席指挥5年以上,且在国内外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或2次以上获全国性文艺评奖二等奖;或2次以上获全省性文艺评奖一等奖。
3.在省级以上相关刊物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
一级舞美设计师:
1.独立完成2部以上剧目舞美设计,且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2场以上;或独立完成5部以上节目舞美设计,且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5场以上。
2.有1部以上作品参加国际艺术比赛;或2部以上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2次以上获全国性文艺评奖二等奖;或2次以上获全省性文艺评奖一等奖。
3.在省级以上相关刊物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
一级美术师:
1.独立创作的美术作品入选省级美术作品展览3次以上或举办过较大影响力的个人美术作品展。
2.参加1次以上业内公认的国际性专业艺术活动;或独立创作的作品2次以上参加业内公认的全国性专业艺术活动;或有2次以上获全国性文艺评奖二等奖;或有2次以上获全省性文艺评奖一等奖。
3.在省级以上相关刊物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
一级演员:
1.在专业文艺团体大、中型剧(节)目中担任主角(或主要配角)2次以上,且有自己的代表性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举办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个人专场演出。
2.有1部以上作品参加国际艺术比赛;或2部以上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2次以上获全国性文艺评奖二等奖;或2次以上全省性文艺评奖一等奖。
3.撰写专业论文2篇以上。
一级演奏员:
1.在2部大型作品演出中担任首席(或独奏)或在5部中小型作品演出中担任领奏(或主要伴奏);或举办过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独奏音乐会。
2.有1部以上作品参加国际艺术比赛;或2部以上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担任专业乐团首席5年以上;或2次以上获全国性文艺评奖二等奖;或2次以上获全省性文艺评奖一等奖。
3.撰写专业论文2篇以上。
高级舞台技师:
1.主持或承担过2台以上专业文艺团体大、中型剧目的主要舞台技术工作。
2.有1部以上作品参加国际艺术比赛;或2部以上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2次以上获全国性文艺评奖二等奖;或2次以上获全省性文艺评奖一等奖。
3.撰写专业论文2篇以上。
二、副高级职称要求
各专业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需在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相应的业绩成果:
二级编剧:
1.创作戏剧剧目1部以上,且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排演1场以上;或创作小戏小品节目3部以上,且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排演3场以上。
2.有1部以上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以上作品参加省级大型艺术活动;或2次以上获全国性文艺评奖三等奖;或2次以上获全省性文艺评奖二等奖。
3.在省级以上相关刊物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二级作曲:
1.创作大型作品1部以上,并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1场以上;或创作中小型作品3部以上,并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3场以上。
2.有1部以上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以上作品参加省级大型艺术活动;或2次以上获全国性文艺评奖三等奖;或2次以上获全省性文艺评奖二等奖。
3.在省级以上相关刊物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二级导演:
1.导演(或编导)剧目1部以上,且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1场以上;或导演(或编导)节目3部以上,且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3场以上。
2.有1部以上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以上作品参加省级大型艺术活动;或2次以上获全国性文艺评奖三等奖;或2次以上获全省性文艺评奖二等奖。
3.在省级以上相关刊物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二级指挥:
1.在1部以上公演的大型音乐作品或在3部以上公演的中型音乐作品中担任指挥。
2. 有1部以上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以上作品参加省级大型艺术活动;或担任专业乐团首席指挥3年以上;或2次以上获全国性文艺评奖三等奖;或2次以上获省级文艺评奖二等奖;
3.在省级以上相关刊物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二级舞美设计师:
1.完成1部以上剧目的舞美设计,并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1场以上;或完成3部以上中小型节目的舞美设计,并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3场以上。
2. 有1部以上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以上作品参加省级大型艺术活动;或2次以上获全国性文艺评奖三等奖;或2次以上获全省性文艺评奖二等奖。
3.在省级以上相关刊物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二级美术师:
1.独立(或合作)创作的美术作品入选省级美术作品展览或举办过一定影响力的个人美术作品展。
2.作品有1次以上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2次以上参加业内公认的全省性专业艺术活动;或2次以上获全国性文艺评奖三等奖;或2次以上获全省性文艺评奖二等奖;或独立创作的美术作品入选全国性美术作品展览(含专题展览)1次。
3.在省级以上相关刊物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二级演员:
1.在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大型剧目演出中担任主角(或主要配角)1次以上。
2.1部以上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有2部以上作品参加省级大型艺术活动;或有2次以上获全国性文艺评奖三等奖;或有2次以上获全省性文艺评奖二等奖。
3.撰写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二级演奏员:
1.在1部大型作品演出中担任独奏(或首席)或在3部中型作品演出中担任领奏(或主要伴奏);或举办过一定影响力的独奏音乐会。
2. 有1部以上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以上作品参加省级大型艺术活动;或担任专业乐团首席3年以上;或2次以上获全国性文艺评奖三等奖;或2次以上获全省性文艺评奖二等奖。
3.撰写专业论文1篇以上。
主任舞台技师:
1.承担过上演的2台大型或4台中小型舞台剧(节)目的主要舞台技术工作。
2. 有1部以上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以上作品参加省级大型艺术活动;或2次以上获全国性文艺评奖三等奖;或2次以上获全省性文艺评奖二等奖。
3.撰写专业论文1篇以上。
三、中级职称要求
各专业人员申报中级职称,需在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所取得的业绩成果达到相应要求:
三级编剧:
作品具有一定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剧目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上演,并得到好评。
三级作曲:
能参与作曲或编配器,作品有一定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曲目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上演过,并得到好评。
三级导演:
为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导演(或编导)过完整的剧(节)目,所导演(或编导)的剧(节)目具有一定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并上演过。
三级指挥:
能较好地理解作品的风格内涵并付诸实践,独立完成上演中小型作品的指挥任务。
三级舞美设计师:
设计的作品具有一定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能较好地完成小中型剧节目舞美设计任务。
三级美术师:
熟练掌握美术创作技巧,有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参与创作美术作品的能力,能圆满完成本单位分配的创作任务。
三级演员:
能准确地领会作品的思想,熟练掌握本专业表演技巧,有一定的创造人物或完成行当表演的能力,圆满地完成担负的表演任务。
三级演奏员:
在舞台上演奏过完整的曲目,所演奏的曲目具有一定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演奏技术专业、娴熟。
舞台技师:
设计的作品具有一定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能较好地完成专业表演艺术团体的舞台技术工作。
第八条 外语、计算机水平和继续教育要求
外语、计算机水平、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
外语、计算机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外语是跨文化沟通能力的重要体现,应积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提高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申报参评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要求;申报参评高级职称的,外语、计算机水平作为工作学习业绩内容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设置为权重项一般分别为3%,设置为加分项一般分别为总分值的3%。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评价结果(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为准,设置为权重项为3%,设置为加分项为总分值的3%。
第四章 破格申报条件
第九条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条件,但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且有卓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中专学历一般不能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破资历申报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须分别具有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其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应在3年以上;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其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应在3年以上。同时,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以上,并须有至少一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第十条 破格申报业绩条件
破格申报人员一般须具备正常申报所要求的业绩成果条件,同时,分别具备以下业绩条件:
一、正高级职称要求
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成果业绩和论文要求各一项(申报演员、演奏员、舞台技师正高级职称者,其论文可只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
1.成果及业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文化部优秀专家、文化部青年拔尖人才、省委宣传部“五个一批”人才;或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科技、社会科学成果奖,或省部级一等奖科技、社会科学成果奖的前五名;
(2)文华单项奖、曹禺戏剧文学奖、曹禺戏剧评论奖、中国戏剧梅花奖、全国美术展览金奖、中国电影金鸡、百花、华表等单项奖获得者;中国电视飞天奖单项奖获得者;在全国性重大专业艺术活动中高等次单项奖获得者;在国际权威性专业艺术活动中高等次单项奖获得者;获省芙蓉戏剧表演奖、田汉戏剧单项奖2次以上者。
(3)直接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剧节目或作品的本专业主创工作、该剧节目或作品在国内外产生很大影响,获国家级奖励或在全国性重点专业艺术活动中获最高档次奖,国际权威性专业艺术活动中获高等次奖、省内田汉戏剧综合奖,并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2.论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国家级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国家级专业学术年会、国家级重大课题研讨会上发表或交流(评上等级)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二、副高级职称要求
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成果业绩和论文要求各一项(申报演员、演奏员、舞台技师副高级职称者,其论文可只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
1.成果及业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科技、社会科学成果奖,或省部级二等奖科技、社会科学成果奖的前五名。
(2)在国际、全国性专业艺术活动中获奖,或芙蓉表演奖、田汉戏剧评奖中获单项奖。
(3)直接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剧(节)目或作品的本专业主创工作,该剧(节)目或作品在省内外产生很大的影响,获省级奖励,或在全国性专业艺术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省级专业艺术活动中获最高档次奖,并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2.论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国家级刊物、学术会议、重大课题研讨会上发表或交流过1篇以上专业论文;或在省级相关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
三、中级职称要求
破格申报中级职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成果业绩和论文要求各一项(申报演员、演奏员、舞台技师中级职称者,其论文可不要求公开发表):
1.成果及业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技、社会科学成果奖,或市州厅局级二等奖以上科技、社会科学成果奖的前三名。
(2)在省芙蓉表演奖、田汉戏剧评奖中获奖,或在市州厅局级专业艺术评奖中获最高档次奖励的个人。
(3)直接主持、承担过市州厅局级以上重点剧(节)目或作品的本专业主创工作,该剧(节)目或作品在省内产生较大影响,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省级专业艺术评奖中获奖,或在市州厅局级专业艺术评奖中获最高档次奖,并经市州厅局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者。
2.论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省级刊物、省级学术会议、省级重点课题研讨会上发表或交流过(评上等级)1篇专业论文,或在市州厅局级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或交流过(评上等级)2篇以上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在国(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后、赴国(境)外从事2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回(来)湘后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首次申报职称时,不受资历、原有无职称限制,可比照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执行。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第十二条 部队转业干部(专业技术士官)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首次申报职称,不受资历、 原有无职称限制,可比照我省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执行。其在原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中凡是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级等概念均含标识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级。如,本科以上含本科,五年以上含五年,一项以上含一项,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县以下含县等。申报业绩计算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接收申报材料之日止,任职年限截至申报参评年度12月31日。
本办法规定的著作、文集、论文等,不论出于何专业学术期刊、何出版社,其学术水平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
第十四条 有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
全国性文艺评奖: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全国性文艺评奖指在全国范围内对文艺领域的人物、作品进行的评奖活动,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文艺评奖活动,冠以“全国”“中国”“中华”等名称的文艺评奖活动,以及在境内举办的冠以“国际”“全球”“华语地区”等名称的文艺评奖活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等,可举办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上述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经党和国家荣誉表彰工作机构审定,可在节庆活动中举办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中央新闻单位可举办非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
全省性文艺评奖:指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举办的全省性文艺评奖活动。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作协等在湖南省范围内对文艺领域的人物、作品进行的评奖活动,包括跨市州的各类文艺评奖活动,冠以“湖南省”、“湖南”、“潇湘”、“三湘”等名称的文艺评奖活动。
国际艺术比赛:根据《文化部2015-2017年国际艺术比赛获奖选手奖励办法》(文外函〔2015〕87号)文件中确定的国际艺术比赛目录为准。文化部若出台新的文件,则以新文件为准。
主持:经某部门认可或任命的,在工作中起支配、决定作用的,一般为课题第一申报人或集体课题第一负责人。
公开发表:指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或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
个人作品集:指个人创作或表演的作品组成的集册。
论文:指通过逻辑论述,阐明作者的学术观点,回答学科发展及实际工作问题的文章。它包括论题(研究对象)、论点(观点)、论据(根据)、结论、参考文献等。凡对事业或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叙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含评介、综述)以及创作的作品,都不能视为论文。
项目(或课题):包括国家、部门和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科研或技术开发任务。有科学研究、技术管理、开发及推广应用等类型,按来源可分为国家下达项目、国内外合作项目、合同项目及外商投资项目等。
主角:指剧目的领衔主演者或处于中心地位的人物角色。
主要配角:指剧目中仅次于主角的次要角色。
独奏:器乐演奏形式之一,一人演奏一件乐器。
首席:首席是在一个交响乐团的同一专业人员中地位最高,艺术水平也最高的人,在演出中起带领作用。
领奏:指在乐团的演出中,持主奏乐器的演奏者。
主要伴奏:指在演出中主要伴随衬托演唱的器乐演奏。
代表性作品:指最能显示作者的思想水平或艺术风格的作品。
个人专场演出:指由一个人主要出演的一场演出,以展现个人艺术风格、表演水平。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艺术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