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19日
园区各企业:
根据《湖南省引进100个科技创新人才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抓好引进100名科技创新人才落实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振兴实体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对标重大产业项目“四个100”工程,坚持“高精尖缺”引才导向,重点引进一批具有国内外领先科技水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的高层次人才,重点引进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重大装备、生态环保、航空产业、军民融合产业、现代农业、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人才,为长沙市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支撑。
根据省人社厅制订的指标分配原则和引才目标,结合各区县、园区引才情况,长沙市将择优遴选26名科技创新人才上报省人社厅,享受省里相关支持政策。
二、认定原则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期将组织对各市州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进行集中认定,各市州上报认定的引进科技创新人才需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紧扣“4个100”产业项目人才需求;二是符合《湖南省引进百名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实施方案》中的遴选标准(见第三条);三是重点保障省内确定的重点产业、项目的人才需求; 四是同等条件下,优先全职引进来湘工作的人才。
三、遴选标准
主要引进支持长沙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科学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从湖南省域外引进,并于2018年1月1日之后来长到岗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科技人才和技术专家;
3、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参加过国际大型科研、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经验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4、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参加过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高层次创新团队、国家级创新基地创建,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的科技人才。
对于业绩特别突出、长沙急需紧缺的科技创新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四、认定程序
(一)市州遴选上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州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从本市州引进人才中,依据分配指标数和认定原则,等额遴选确定上报本市州的拟认定人选。
(二)省级集中认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部门,并视情邀请业内专家对各市州上报的引进人选进行集中认定,认定结果报省产业项目建设年办公室和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三)兑现引才待遇。确定最终引进人选后,将按程序拨付省级奖补资金,并请市州落实配套资金。
五、人才支持政策
根据《湖南省引进100个科技创新人才实施方案》,将为省科技创新人才提供如下支持政策:
1、对全职引进的人才,给予100万元奖励性生活补助;对非全职引进的人才,给予60万元奖励性生活补助。奖励性生活补助经费在三年管理期内分年度拨付到位。对同期已享受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百人计划”、“长株潭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或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的引进人才,按原人才工程渠道给予支持,不重复支持。
2、在薪酬待遇、编制使用、职务职称、税收减免、落户居留、医疗保险、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等方面,全面享受“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支持政策。省引进人才服务窗口将协调落实有关特殊支持政策,对引进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
3、对特别优秀、且在管理期内为全省经济、科技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引进人才,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给予特别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上报材料要求。《湖南省引进科技创新人才个人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1》、《湖南省2018年引进科技创新人才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见附件2)和《湖南省2018年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见附件3)各一份,其中《登记表》由引进人才本人签字,确认填报内容真实性,并由引进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核实,市州组织和人社部门审核把关;《登记表》、《统计表》和《花名册》均需由申报单位盖章,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各1份。
(二)市州遴选要求。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选的情况、引进方式、合同签署及人员到岗情况进行审核把关,严禁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
(三)报送时限。请各企业在2018年10月22日17:00前将附件表格纸质版原件送达长沙高新区管委会703 办公室,将电子档发送至790225947@qq.com。
联系人:谭芳0731-89755387,电子邮箱:790225947@qq.com。
附件:1.湖南省引进科技创新人才个人情况登记表
2.湖南省2018年拟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情况统计表
3.湖南省2018年拟引进科技创新人才花名册
关于组织对湖南省2018年引进100名科技创新人才进行集中认定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