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606-6048
 您当前位置:创新资讯

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13日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财政局、科技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的要求,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制定《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科教[2018]32号),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全省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事业法人)须按文件要求登录网站进行注册填报,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告打印盖章后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省级各主管部门应梳理形成部门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总结报告,于2018年8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附所属单位年度报告目录)报送湖南省科技厅、财政厅。市州科技主管部门梳理形成本地方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总结报告,于2018年8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附所属单位年度报告目录)报送湖南省科技厅、财政厅。

联系电话:0731-88988835

电子邮箱:hnst-cg@hnst.gov.cn

联系地址:湖南省科技厅成果处

报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湖南省科技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