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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湖南省2017年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30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市州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审核,确认湖南省公安民警基金会等9家单位为湖南省2017年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以上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的期限为2017-2021年,为期5年。

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等规定的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他收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附件:湖南省2017年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25日


  附件


  湖南省2017年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1、湖南省公安民警基金会


  2、湖南省石门县教育基金会


  3、湖南省动漫游戏协会


  4、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


  5、湖南省水利工程协会


  6、湖南省家具行业协会


  7、湖南省企业培训师协会


  8、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9、湖南省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