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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摸底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12日

机关各支部,各委属单位党组织: 

现将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摸底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通过关心帮扶生活困难党员,进一步调动和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 

二、精细筛选。《通知》明确,认定生活困难党员应坚持四种情形,特别强调的是不能将生病住院的党员与生活困难党员混淆,另有四种情形不得申报。各单位要全面摸清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最新情况,摸清生活困难的原因和程度。建立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明细台帐,进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更新,确保走访慰问工作落实、落细。 

三、按时申报。请于2018年1月15日17时前将困难党员名单报委机关党委,过期不再受理。委机关党委将结合上级党组织慰问及我委实际情况,会同相关处室开展我委本年度走访慰问工作。 

有独立财务的各级党组织也要从留存党费、行政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做好生活困难党员走访慰问工作。 

联系人:周觅,电话:88955340   18607310986,邮箱: 525951539@qq.com。 

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摸底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中共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