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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一次性补助和科研经费拨付有关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2日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及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有关政策,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到岗工作后,国家财政将予以一定金额的一次性补助和科研经费,视情况由相关部门分类分级拨付。其中,一次性补助经费由中央组织部拨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或中央在京用人单位账户,再拨至用人单位或个人。青年项目、新疆西藏项目入选者的科研经费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拨至各用人单位接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账户。外专项目入选者的科研经费由国家外专局拨至各用人单位账户。

目前,2017年度已到岗专家的一次性补助和青年项目、新疆西藏项目入选者的科研经费已经拨付,外专项目入选者的科研经费近期将拨付。

经费使用有关规定见《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和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特此通告。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