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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项目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08日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要求我委综合考虑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建设条件落实等情况,从市州及民政部门申报的项目中筛选出符合国家申报条件的株洲市等12个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申报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上述项目已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中央预算内发挥效益,按照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及《省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制度》(湘发改投资〔2015〕31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拟上述12个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予以公示 (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17年11月8日—11日)在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湖南省发改委投资处   

  联系电话:0731-89990773   

  邮    箱:touzichu2004@126.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湘府路8号省发改委投资处(邮编 410004)    

  附件:湖南省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项目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方案  

   

  附件: 

    

    

  湖南省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项目  

  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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