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06日
长沙、株洲、湘潭及省直管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三市属地部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2018年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湘科发 〔2017〕16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专项组织工作,特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拓展专项支持重点范围。根据省委、省政府自创区建设总体部署和自创区建设需要,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明确了专项申报重点任务和优先支持重点范围,根据自创区建设进展情况,每年进行调整。对于《通知》中未明确为优先支持重点但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各类创新要素聚集、基础条件好的项目,鼓励申报并择优纳入三年滚动规划范围,长株潭三市科技管理部门与具有推荐资格的部属、省属单位组织引导自创区范围内以及服务于自创区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
二、延长申报资料在线填报时间。专项申报实行常年申报,分批次汇总审核。在2017年10月30日之前已纳入长株潭三市三年滚动规划或已由具有推荐资格单位、部门提交推荐文件的项目,网上申报资料填写时间延长至11月7日。尚未申报的项目,长株潭三市科技管理部门常年受理,申报单位通过科技厅门户网站“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开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报,提交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属地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推荐。
三、优化三年滚动规划项目管理方式。长株潭三市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编制并管理三年滚动规划,在三年滚动规划范围内确定年度重点支持项目。省科技厅与长株潭三市科技管理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立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对三年滚动规划实行动态管理,对三年滚动规划项目库中满足出库条件或不再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及时调整出库,补充新的项目。
联系人:省科技厅示范区协调推进处 朱 胜
联系方式:0731—88988728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