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606-6048
 您当前位置:创新资讯

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30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湘企业和省属企业:

为全面做好2018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的意见>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准入及退出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60号)要求,筛选和组织实施一批带动作用强、投资强度大的重点建设项目。2017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不再自动结转,由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重新组织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是项目领域要求。要符合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要求,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结构调整具有重要影响、能够起到有效带动作用。重点筛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重大生态环保项目和其他领域的重大项目。

二是投资额度要求。原则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传统优势产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社会民生和生态环保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适当降低规模要求。

三是工作深度要求。新开工项目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或基本完成项目可研审批(核准或备案),资金来源基本落实,必须具备2018年开工的条件;续建项目要求2018年有一定规模的投资量。

四是项目性质要求。为便于调度考核,明确责任,原则上项目不打捆打包,一项目一业主,前期项目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是审核要求。各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筛选,严格把关,特别是要认真审核申报项目的批文原件,对申报材料和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其依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是材料要求。①各单位申请报告;②重大项目申报表(附件1);③各项目情况简介(附件2)。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2018年项目申报资料于11月15日前正式行文上报至省发改委投资处、省重点办,电子档同步发至投资处及省重点办邮箱。

联系人:

投资处 郑伟 0731-89990791 touzichu2004@126.com

重点办 杨志  0731-88665123 szdbzhc@163.com

2018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申报2018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情况简介格式.doc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