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20日
园区各企业:
为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励我市广大企业和企业家加快实现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关于振兴长沙工业实体经济的若干意见》(长发[2017]9号)第23条规定,拟于近期开展长沙市“功勋企业家”、“卓越企业家”、“优秀创新创业企业家”评选,现将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入选的企业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入选企业家的范围是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或厂长);
(2)入选企业家政治立场坚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引领所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主导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产业导向目录要求,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所在企业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信守履约,没有失信和违法等不良记录;健全工会组织,重视员工劳动保障,劳动关系和谐,建立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4)所在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5)入选企业家对企业发展起到核心引领作用;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有较强影响力,并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2、入选“功勋企业家”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所在企业必须在长沙投资或创业5年以上,入选的企业家必须连续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5 年以上;
(2)所在企业当年产值在50亿元以上,且近5年纳税总额累计在达到6亿元以上,申报的上一年度纳税1.5亿元以上;
(3)所在企业从业人数在500人以上;
(4)所在企业在全国行业内具有影响力,国内行业排名前10强,或是上市公司,或是中国500强企业、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
(5)所在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省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具有10项以上发明专利。
3、入选“卓越企业家”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所在企业必须在长沙投资或创业5年以上,入选的企业家必须连续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5年以上;
(2)所在企业当年产值在5亿元以上,近5年纳税总额累计在达到2亿元以上,申报的上一年度纳税4000万元以上;
(3)所在企业从业人数在200人以上;
(4)所在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省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具有5项以上的发明专利。
4、入选“优秀创新创业企业家”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所在企业必须在长沙投资或创业3年以上,入选的企业家必须连续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
(2)所在企业当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申报的上一年度纳税达到200万元以上;
(3)所在企业从业人数在30人以上;
(4)所在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市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企业研发经费投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具有5项以上的发明专利。
二、工作要求
1、请园区各企业学习申报条件,选择拟评定类别,填写附件:2017年度“功勋企业家”、“卓越企业家”、“优秀创新创业企业家”摸底表。
2、请各申报企业将拟定的初步名单,于10月27日前,加盖公章后,报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502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陈诗雨 88995337 13548676870
附:2017年度“功勋企业家”、“卓越企业家”、“优秀创新创业企业家”摸底表
长沙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