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606-6048
 您当前位置:创新资讯

我县确定建设资金等独立管理模式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19日

 

日前,我县召开重点项目单位财务工作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恒求参加会议,并安排部署后段工作。

会议组织学习了《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并就相关业务操作中的重点、难点进行了阐释和说明。据悉,为进一步规范重点项目财务管理,我县确定了建设资金、工作经费、征拆资金独立管理的模式,在工作经费方面,已由县推进“一二四”行动领导小组牵头,先后出台了《重点项目协调机构管理办法》、《重点项目协调机构管理办法的释义和补充》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文件,初步形成了编制定人、经费定额、报账拨付的工作经费管理机制。

林恒求强调,各协调机构负责人要按照预期目标,简化财务管理程序,提升项目建设速度;要对本机构的财务情况进行细致摸底,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新模式畅通施行;要严格把控工作经费虚假报账、工作经费掺杂在建设资金、征拆资金中重复报账,以及工程变更预算虚高等易发情况,共同维护我县项目建设健康高效运转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