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2日
各相关企业:
近期国家发改委拟与合作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三家,地方还可另外选择一家资产排名全国前五的国有控股银行,具体银行省发改委近日会公布)共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现将有关工作提前安排如下:
一、请各相关企业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第45号令)有关规定,结合重点产业集聚区建设,择优选择未获技改贴息资金等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项目(不能与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资金重复申报),协助项目单位与国家指定合作银行做好对接。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贷款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以上(不含1年)、须于10月30日前签署2017年贷款协议。
二、申报单位请按照《“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预通知中明确的重点领域,建立项目库,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见国家预通知附件1,报告封面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填报项目基本情况表(见国家预通知附件2),于9月28日前一式三份报至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502办公室。
联 系 人:瞿旭
联系方式:88995127
关于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补贴贷款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长沙市).doc
长沙高新开发局经济发展局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