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0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望城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望政发〔2017〕48号)》,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做好2017年度长沙市望城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7年度长沙市望城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
一、基本原则
(一)2017年区科技计划原则遵循现有计划体系,按重大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个层次进行申报。
(二)突出自主创新,注重创新能力培育;突出成果转化,注重产学研金结合;突出支柱产业发展,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突出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根据区财政资金预算要求,依照本指南申报的项目,经相关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后,原则上于2017年进行立项和拨付资金,逐步强化后补助方式。
二、申报类别
2017年度长沙市望城区科技计划项目按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平台、人才计划、指令性计划进行分类组织。本次征集的计划项目是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平台人才计划3大类申报指南另行发布,指令性计划主要针对区委区政府明确的重点工作和应急任务,不公开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望城区注册1年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在区科技局(或国家级望城经开区、湖南望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已进行科技型企业备案。
3.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4.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技术研发及创新优势。
5.具有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包括科技人才队伍、场地、资金和技术装备。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区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要求。
2.当年未获得其他区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
3.未获得过区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
4.知识产权权属清晰。项目负责人应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若该项目已申请或获得专利,专利权属必须清晰。
5.具有应用前景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并在望城区转化、应用和产业化。
(三)推荐单位条件
1.科技计划项目的推荐单位为各街镇及国家级望城经开区、湖南望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推荐单位应持科学严谨的态度,对项目筛选、甄别后进行择优推荐。
3.推荐单位应对所推荐项目进行后续跟踪管理,并对项目实施效果及绩效评价结果和验收负连带责任。
(四)优先进入评审的项目
1.成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申报的项目。
2.高新技术企业项目。
3.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项目。
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项目。
5.科技与文化融合示范企业项目。
6.科技领军人才申报的项目。
7.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申报项目。
8.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
(五)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在本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
2.已承担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单位、正在执行或执行到期而未验收的,不接受该项目单位、项目承担人申报的新项目。
3.近五年内已获得三次(含三次)以上科技资金支持仍未能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工业类企业和效果不明显的农业类项目。
4.申报单位信誉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
5.不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项目。
6.农村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申报的项目。
(六)其它
1.同一企业一年内只能立项支持一个项目。
2.一般项目执行期不超过1年,重点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3.申报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可靠,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目立项资格,并将申报单位纳入不良信誉记录中,3年内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申报单位先进入望城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www.wckjcx.cn/),在望城区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填报单位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填报《长沙市望城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至推荐部门。
(二)推荐单位审查推荐。各街镇、园区管委会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在信息系统中在线推荐合格的项目,并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送至区科技局下属生产力促进中心。区科技局不受理未获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
五、申报材料
1.《长沙市望城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附件资料
①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②申报单位承诺书,首席专家知情书。
③首席专家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明。
④申报单位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上年度财务报表、本年度近一个月财务报表。
⑤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需提供经税务部门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⑥特种行业许可证、成果鉴定证书、荣誉证、商标证、专利证、农业方面的无公害产地证明、绿色食品认证等证明材料。
上述①一⑤项证明材料是必须提供材料;在推荐和受理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出库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简装成册,含相关附件),报送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六、申报时间
项目网上申报受理日期为2017年9月20日—10月20日。
七、联系方式
长沙市望城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项目受理及咨询
联系电话:0731—88077233
联 系 人:蒋炼红 周利君
投诉受理:区科技局监察室 0731—88080980
联系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行政中心主楼13楼1337室
附件:2017年长沙市望城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长沙市望城区科学技术局
2017年9月19日
附件:
2017年长沙市望城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支持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增强产品有效供给,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区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立重点研发计划专项。专项下设两个子项。
一、农业科技品牌培育项目
(一)支持方向:支持围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在土壤水体污染防控、农林产品精深加工、适宜引种驯化培育、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了关键性突破的项目。
(二)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申报对象须为获得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星创天地等;
2.拥有注册商标,并在市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3.拥有无公害农产品以上资质认证;
4.有稳定的科研投入,并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一年以上合作,取得一定成效;
5.2016年产值较上年增长15%以上。
注:拥有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或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先支持。
(三)项目类别:重点项目
(四)支持方式:后补助
(五)材料申报要求:除《通知》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认定和产品认证、知识产权、商标和资质认证等证明材料。
二、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
(一)支持方向: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进行技术合作,并具有明确产业化目标的科技成果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项目,支持科技精准扶贫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工业企业申报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转化协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已经实施并产生了一定经济社会效益;
2.农业企业申报项目应有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等,或与高校科研院所有技术合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其技术水平应达省内先进以上水平。
(三)项目类别:重点、一般项目
(四)支持方式:前资助与后补助
(五)申报材料要求:除《通知》要求提供的材料外,与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合作的还需提供技术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