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28日
各市州文(体)广新局、省直有关艺术单位:
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省文化综合发展引导资金(艺术精品创作)申报评审工作已经圆满完成。为了提高国家、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艺术扶持项目监管,促进艺术创作生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入选国家艺术基金大型新创舞台剧目,入选省文化综合发展引导资金舞台艺术精品扶持项目的新创、复排和修改提升项目创作生产单位,于2017年8月22日前将项目创排计划报送省文化厅艺术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446254256@qq.com。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348号
联系人:邹清华 联系电话:0731—85286014
二 、省文化厅艺术处根据各单位创排计划,与创作单位协商后制定具体的跟踪指导计划,组织专家,从创作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指导,提高剧目艺术质量。
三、所有新创舞台剧目按照《湖南省舞台剧目审查暂行办法》(湘文艺〔2017〕90号)的相关要求报批。
四、省文化厅将协同有关单位对扶持剧目进行验收检查,请各单位准备好有关文字、图片和视频资料。对扶持项目创排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下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湖南省文化厅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