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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19日

各市(州)发改委:

为有效落实《节约能源法》、《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湘发改节能〔2017〕477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强化我省能耗“双控”工作,有效跟进和落实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的后期监督管理,根据《湖南省2017年节能监察计划》,我委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范围

各市州发改委2011-2015年批复节能审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当量值)及以上项目。项目进度要求已完工或主体工程基本完成。

二、检查工作安排

(一)摸底梳理

各市州发改委组织对已批复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按规范格式提交能评自查报告(附件1),并填写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二)现场检查

我委结合各市州项目建设情况,抽取项目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审阅项目有关资料(详见附件3),对项目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质询,实地检查能评落实情况,完成现场监察笔录等工作程序。

现场检查方案及时间等另行通知。

(三)公布结果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我委将向社会公告检查结果,对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和节能报告要求的项目相关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

请各市州发改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于8月14日前统一将备查项目自查报告(盖章纸质版、电子版)及建设情况汇总表反馈我委。

联系人:省发改委资环处   吴哲华

电 话:0731-89991084

邮 箱:hnfgwhzc@126.com

联系人:省节能监察中心   唐世斌

电 话:0731-89665112

邮 箱:hnsjn@qq.com

附件.doc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