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17日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 [2005] 60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2013年修订版)》有关规定,因项目逾期未验收且未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我厅拟由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对长沙怡弘科技有限公司等51个单位承担的国家创新基金项目进行合同终止。现对拟终止项目予以公示(具体清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至8月14日。在此期间,拟终止项目承担单位仍可申请验收,并按照验收程序办理。
根据《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国科发政〔2016〕97号),不配合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逾期不验收属于严重失信行为,项目责任主体(项目承担单位、相应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将纳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于列入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责任主体,按照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国家、省科技计划的资格。
社会各界对拟终止项目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我厅相关部门,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刘 健 0731—88988513
高新处 李成平 0731—88988819
监督管理处 曾霖霏 0731—88988864
机关党委 孙 娜 0731—88988621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