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20日
按照国家发改委社会司《关于开展社会领域牵头实施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和2016年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自查的通知》和《关于全力配合开展全省2016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湘发改稽〔2017〕461号)要求,我们组织市州对2016年社会领域中央预内投资项目进行了自查,市州确认社会领域有32个项目今年6月30日前不能开工。
按照通知要求,我们拟对上述32个项目进行收回调整,现将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19日-21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
传真:0731-89991077
邮箱:hnfgwshc2017@163.com
2016年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能开工项目进行调整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