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07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有关规定,我省部分交易场所企业因存在未报送年度报告、失联等违反上述法规规章的情形,存在风险隐患,已被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现将相关交易场所企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同时郑重提醒社会公众和广大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切实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始终牢记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凡发现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或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金融监督机构举报。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