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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确定首批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08日

    各市州知识产权(科技)局、教育局:

   按照《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湘知发〔2016〕79号)要求,全省拟认定首批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以下简称“试点学校”)。经过学校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及公示等程序,确定长沙市周南梅溪湖中学等21所学校为首批试点学校,试点期两年。

  各市州知识产权(科技)局、教育局需按照《湖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指导首批试点学校制定学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及2017年度工作计划,并不断加大指导和支持保障力度,切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另请各市州知识产权(科技)局将相关材料的电子件于2017年3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并指导试点学校开展2017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首批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doc

    联 系 人: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鲁  鹏 

  电    话:0731—85417803

  传    真:0731—85416803 

  邮    箱:hnfmxh@sina.com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