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1月12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审核,确认湖南省湘商公益基金会等6家单位为湖南省2016年第二批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现予以公示。
1、湖南省湘商公益基金会
2、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
3、宁乡县教育基金会
4、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
5、湖南省应急管理协会
6、湖南省气象学会
上述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的期限为2016-2020年,为期5年。
公示期为2017年1月12日至1月18日。对上述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 郑国荣 0731-85165131(电话/传真)
省国税局 吴志红 0731-85554851
省地税局 周立新 0731-88188749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