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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2026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作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定,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意识,自觉规范价格行为,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标识醒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月饼、茶叶生产、销售经营者应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标准,不得过度包装,不得搭售贵重商品。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折扣、先提价后打折。

四、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经营者和交易场所提供者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

五、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景区内餐饮、零售摊点和服务场所应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自觉维护景区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各酒店、宾馆、民宿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明码标价,菜品、酒水和客房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不得价格欺诈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七、各相关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免费时间等内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要严格落实收费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

八、卖场、商场、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应当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价格监督管理工作;行业协会和其他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提醒告诫书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和行业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