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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省预算内“省直管县产城融合示范区重大公共设施建设引导专项”拟补助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28日

为促进省直管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弥补省直管县重大公共设施短板,我委在2017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设立“省直管县产城融合示范区重大公共设施建设引导专项”。根据《2017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省直管县产城融合示范区重大公共设施建设引导专项”实施方案(湘发改改革〔2016〕946号)》要求,我委经资料审查、项目比对、项目评分、处室研究、集体评议、委主任办公室审议等6个环节,研究确定了46个拟补助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根据《省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制度》(湘发改投资〔2015〕315号)规定,现将2017年省预算内 “省直管县产城融合示范区重大公共设施建设引导专项”拟补助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16年12月28日—30日)。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改委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改革处  

联系电话:0731-89990938,89991005(传真) 

邮    箱:hntgb@vip.163.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省发改委改革处(邮编: 410004) 

附件:2017年省预算内 “省直管县产城融合示范区重大公共设施建设引导专项”拟补助项目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