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14日
根据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水利部《关于抓紧开展2017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预通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关于申报2017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关于抓紧开展2017年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专项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的通知》、《关于抓紧开展2017年大宗油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预通知》要求,我委会同省农业委(其中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会同省农业委、省水利厅)认真组织研究,确定申报原则,明确申报程序,组织项目申报。确定了2017年湖南省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的计划任务分配方案、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的初审结果、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的推荐项目及大宗油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分配方案。2016年12月12日,省发改委召开主任办公会,进行专题讨论,原则上同意通过4个项目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
(一)项目投资规模及标准
国家通知明确,2017年我省的投资规模按2016年规模的110%以内准备,稻谷、小麦主产区的投资规模可适当提高。据此,依据2016年60万亩规模,确定2017年72万亩的申报规模。按照中央投资1200元/亩测算,共申请资金规模8.64亿元。通知同时要求投资用于在规划区域内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
(二)项目县控制规模安排原则
确定2017年72万亩的申报规模。根据国家《通知》要求及我省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以下分配原则:
1、优先试点。《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湘政办[2015]45号文)中明确了各渠道资金2015-2018年用于安排试点县的计划任务。因此, 我们将列入试点县的10个县市区按方案确定的年度计划足额安排,即以计划任务为基数乘以系数1.1。
2、依据规划。非试点规划内县市区,以2017年以前未完成工程量为基数,用比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
3、确保规模。2017年经调整计划安排工程量结果保留一位小数。为确保一定建设规模,对于测算后建设任务小于0.5万亩的县市区按照0.5万亩安排。
4、兼顾平衡。在测算的基础上,对试点县安排资金明显高于因素分配法测算数值的耒阳,予以下调,并对石门、茶陵两县适度上调。
5、奖惩结合。在测算的基础上,对近年该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成效明显的的县(市、区)予以适当倾斜。(详见附件1)
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
(一)项目要求及投资规模
通知明确,我省主要从洞庭湖流域岳阳、常德、益阳三市选择三个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试点县项目区要求覆盖耕地面积2万亩以上,治理的粪污量不小于2万头猪当量。对每个试点县安排中央投资3000万元,要求地方配套资金不低于750万元。
(二)申报程序
1、市级申报。为突出治理典型性,避免开展前期工作不必要的浪费,我们会同省农委在听取三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市申报2个县市区进行项目参选。
2、编制方案。为确保选址符合试点要求、治理方案科学可行、治理成效明显,根据国家通知要求,申报县要委托具备资质的咨询单位和从事农业环境治理的技术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作为项目县选定的重要依据。
3、专家评审。组织农业、环保专业的专家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申报及评审情况
经3市发改、农业部门推荐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截止12月9日,3市共上报试点县5个,分别为常德市的鼎城区和安乡县,岳阳市的屈原区,益阳市的资阳区和南县。
2016年12月11日, 5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得分情况分别为:益阳市南县91分、资阳区85.3分,常德市鼎城区91.76分、安乡县90.84分,岳阳市屈原区87.46分。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打分结果,综合平衡市州,拟选择常德市鼎城区、益阳市南县、岳阳市屈原区作为试点区域上报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常德市安乡县作为备选项目,如经衔接,国家发改委、农委部同意我省增加一个项目,即增加该项目。
三、2017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
(一)中央投资支持范围和补助标准
1、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
支持日产生物天然气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程开展试点。原则上每个省可申报1个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每立方米生物天然气生产能力安排中央投资补助2500元(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且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40%。
2、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
支持建设厌氧消化装置总体容积500立方米及以上、能够有效推进农牧结合和种养循环、实现“三沼”充分利用、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沼气工程。每立方米厌氧消化装置容积安排中央投资补助1500元(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且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35%。
(二)申报要求
1、考虑到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前期工作复杂、投资规模较大,尤其是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量大,以及2015年我省下达计划的两个试点项目进展较慢等因素,2017年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我省原则上不上报,但对前期工作充分、自筹资金到位、原材料充分且用气用户已确定的个别项目,经依规审查后可考虑。
2、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手续齐全。要落实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资金、安评等前期工作,确保2017年能开工建设。
3、申报程序严格执行《湖南省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情况
截止12月9日,没有收到规模化大型生物质天然气项目申报。收到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申报177项。
(四)初审情况
根据申报条件,我们对所有上报项目进行了初审,并按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了分类:一类是截止至12月11日,手续完备项目;二类为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近期内可以补充完备项目;三类为不符合申报条件,相关材料不完备且近期无法完备的项目。经初审:一类项目102项,二类项目16项,三类项目59项。
对于一类项目,我们予以上报。二类项目,要求项目单位在国家要求的截止日期结束之前,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争取上报。三类项目则不予上报。(一类、二类项目见附表3)
四、大宗油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一)国家要求
按照国家安排, 2008年开始实施大宗油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13年至2016年,国家暂停了该项目的实施。今年,国家重新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启动实施《全国大宗油料作物生产规划(2016-2020年)》部分重点县田间工程建设,要求投资安排在非粮食产能县以外的油料生产大县,我省品种范围以油菜籽为主。今年,国家安排我省任务38万亩,中央投资1200元/亩,投资规模为5800万元。
(二)我省情况
2008-2013年,我省已实施了5个片区的“双低”油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分别是衡阳片区、湘西北片区、常德-怀化片区、益阳-常德片区、怀化片区。中中央投资分别为3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2500万元、2000万元。
《全国大宗油料作物生产规划(2016-2020年)》中我省列入规划的县市区有58个,其中千亿斤粮食规划的粮食产能大县39个,非粮食产能大县的油料生产大县共19个(邵东县、君山区、永定区、桑植县、桃江县、安化县、永兴县、江永县、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会同县、麻阳县、芷江县、洪江市、凤凰县、龙山县、永顺县、泸溪县)。
(三)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该项目已实施情况,经衔接农经司农业处, 2017年拟选择实施湘西片区凤凰县、龙山县、永顺县3个县,每个县中央投资数按照省统计局2015年油菜播种面积统计数(凤凰县10.3万亩、龙山县13.6万亩、永顺县14.3万亩)予以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为:湘西自治州2017年安排大宗油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总规模4.84万亩,其中凤凰县1.3万亩,龙山县1.7万亩,永顺县1.84万亩。
根据有关要求,现就2017年湖南省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大宗油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分配情况,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的初审结果,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3日—12月15日。在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发改委、省农业委(其中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向省发改委、省农业委、省水利厅)反映,并列举异议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省发改委农经处,电话0731-89990826(传真),邮箱hnfgwnjc@163.com,通讯地址 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省发改委农经处(邮编4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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