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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各项目推荐单位、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关于报送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和2026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的函》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要求,省科技厅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2025年度立项的引导资金项目,共计233项。其中: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项目15项;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类项目184项;以奖代补和事后补助类项目30项;省重大基础研究类项目4项。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包括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规章制度及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重点评价产出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

(二)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包括引导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使用是否合规、管理是否规范等。

三、评价方式与程序

本次引导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采取单位自评的方式进行。  

四、评价工作安排

(一)线上培训。1月5日上午9:30,于腾讯会议开展线上集中培训方式,培训人员主要包括推荐单位有关人员,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

(二)项目承担单位绩效自评。1月8日前,各项目承担单位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湖南科技创新管理平台(湖南科技)云”填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2025年度)》(附件1),经单位管理员审核后提交。

(三)推荐单位审核。1月9日前,项目推荐单位对承担单位提交的绩效评价技术数据表进行系统审核。

(四)以奖代补、省重大基础项目提交方式。以奖代补和事后补助类30个项目及省重大基础研究类4个项目(见附件2)单独填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2025年度)》(附件1)。

(五)承担单位提交扫描件。1月15日前,233个项目承担单位将经推荐单位审核后的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打印盖章扫描发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邮箱59497548@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引导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切实保障绩效评价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督促指导,及时审核。各项目推荐单位应协助做好通知传达、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并及时完成系统审核。

(三)及时填报,确保准确。各项目承担单位须对填报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全面准确反映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绩效及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填报。未及时填报的单位,省科技厅将按程序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六、联系方式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0731-88988960

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0731-88988610

省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0731-88988599

附件:1.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2025年度)

2.2025年度以奖代补项目清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