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09日
现将2015年度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全省范围的推广应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省推广办)和省财政厅。
联系方式如下:
省推广办 电话0731-88955531(兼传真),
电话0731-88955382(省经信委纪检监察室)
省财政厅 电话0731-85165036,传真0731-85165299
附件:2015年度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省内推广应用情况.doc
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