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606-6048
 您当前位置:创新资讯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征集专家建立湖南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24日

    相关单位、社会中介机构: 

  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撑和决策参考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效率,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PPP专家建立湖南省PPP专家库,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本次专家征集采取单位推荐、专家自荐、定向邀请三种方式。在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从事PPP项目投资的企业、政府部门中任职的专家,向所在单位自荐后,通过单位推荐报名。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究机构任职的理论素养、专业素质、实操经验等特别突出的专家,也可通过自荐报名。同时,省财政厅可根据工作需要定向邀请有关专家。财政部公布的前三批PPP示范项目评审专家中工作地点在湖南的,经本人同意后自动纳入湖南省PPP专家库。 

  二、专家来源 

  应征专家应主要任职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究机构、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从事PPP项目投资的企业和政府部门。 

  三、专家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在PPP项目管理、城市规划、公共设施项目建设、财务会计、资产评估、财政、金融、投融资、工程技术、法律法规等某一方面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三)具备较丰富的相关专业管理经验,从事相应领域工作满5年,无不良执业记录,且近3年有从事PPP相关领域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以上职位,在本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四)全国知名学者及财政系统PPP专业人员符合专家条件,经省财政厅审核认定的人员; 

  (五)原则上专家日常主要工作地应为湖南省,省外专家须能保证在湖南省进行咨询服务等工作需求。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有意者请于规定日期内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湖南省财政厅金融与债务处1801办公室。纸质材料与电子版同时报送。 

  五、报名材料 

  (一)《湖南省PPP专家资格申报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 

  (五)执业资格复印件; 

  (六)公开出版物或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公开出版物需复印封面、目录及封底,并能清楚显示著者和ISBN号码,发表文章需复印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及封底); 

  (七)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八)单位推荐需提供相关项目合同的首页及签字页复印件或其他相关材料。 

  自荐专家和推荐单位需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客观描述专家的专业能力。 

  定向邀请专家仅需填报《湖南省PPP专家资格申报表》。 

  六、专家认定及选用 

  (一)省财政厅认定专家资格后,将专家资料录入湖南省PPP专家库。 

  (二)经遴选确定的湖南省PPP专家库名单将以一定形式予以公布。根据“能进能出”的原则,对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增补。 

  (三)专家资格一般为2年,续任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应手续,不再续任则专家资格自动失效。 

  (四)专家库建成后,相关方选择专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库内专家。 

  联系人:张亦弛    康  杰    

  电话:0731-85165343   13319559013 

  邮箱:hnppp2015@163.com   

  附件:湖南省PPP专家资格申报表.doc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11月23日